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1933中等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193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11
有效期至
2009-04-11
农药名称
三环唑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7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三环唑tricyclazole7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20-3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产品应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期或发病初期使用,防治水稻叶瘟,可在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(株发病率3-7%)施药;防治穗颈瘟及穗瘟可在孕穗期、始穗期施用,最适宜施药时期是田间初见稻穗时。 2.稻瘟病发生严重时,第一次防治后,隔7-10天再喷施一次。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1. 本产品为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。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。2. 本产品渗透性强,作用于作物表皮,容易被作物吸收,药效持续时间较长,药效较显著。
注意事项
1. 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2.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剂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 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4. 孕妇、过敏体质者、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。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.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应以大量清水冲洗,如不慎吸入,应移至空气新鲜处,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,并送医诊治,进行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.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