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1926微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192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11
有效期至
2011-04-11
农药名称
稻瘟酰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酰胺fenoxanil2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50-67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水稻破口期前5-7天喷施第一次,齐穗期喷施第二次。2、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,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,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,持效期较长,可耐雨水冲刷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都为3次。2、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,眼睛和吸入药液。不得在现场饮食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澡,并更换衣服。3、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对蜜蜂低毒,但具中等风险性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杨花期禁用。5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6、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,并于阴凉、干燥处密闭保存。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。7、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~3次,倒置晾干。8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。不慎误服,不要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。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发作的可能性,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防雨防湿防潮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物、饲料、饮料存放在一起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3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并按规定路线行驶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