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184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184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10
有效期至
2011-04-10
农药名称
苯甲·丙环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%
丙环唑propiconazol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纹枯病15-2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,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7-14天再施一次药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兑水均匀喷雾,施药时田间保持5-7厘米水层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,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,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。宜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(北方)/2次(南方)。2、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;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;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3、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流、湖泊等。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,经口毒性低,无人体中毒的报道。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,如溅入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;送医就诊,如误服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并即时携带本产品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状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