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157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1571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02
有效期至
2010-04-02
农药名称
三环唑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7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三环唑tricyclazole7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20-3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、始穗期及齐穗期茎叶喷雾,注意喷雾均匀,间隔10天用药一次,共喷2次。2.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三唑类保护性内吸杀菌剂,可以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的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,宜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、始穗期及齐穗期施用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鸟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,无中毒报道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