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151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151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3-31
有效期至
2011-03-31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3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是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被杀死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应采用有内涂的不锈钢桶或铁桶,每桶250公斤。2.使用本品时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。3、生产和使用本品时应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如不慎外泄,则处理好现场,做回收处理工作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中毒急救措施:眼睛溅入、立即用清水冲洗,并从速就医;皮肤沾附农药后,要用肥皂水洗净,若误食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,远离火源、食物和饲料。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。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