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082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082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2-29
有效期至
2009-02-28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183-366克/亩定向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期、株高5-15厘米时施药,宜作茎叶处理,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。施药时搅拌均匀后定向喷雾。2、施药时要关注天气,确保施药后4小时内不遇大雨,以保证药效。应选择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进行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,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(茎、叶)吸收,向地下根茎传导,将杂草连根杀死。本品对柑橘园杂草有一定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药时应加防护罩,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施药后3天禁止放牧、割草和翻耕。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面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5、用清水配药,不宜使用浊水或井水,避免降低药效。加入适量的洗衣粉可提高除草效果。6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1. 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2. 眼睛溅药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 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4.误服:请立即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