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0724微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072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2-26
有效期至
2011-02-26
农药名称
枯草芽孢杆菌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0000亿活芽孢/克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000亿芽孢/克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是经液体发酵及喷雾干燥而得到的母药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使用本品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2、一旦着火,按照常规灭火方法灭火,泄漏或遗洒时将收集到的废弃药品深埋。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并加锁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