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8004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8004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1-03
有效期至
2011-01-03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6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62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灭生性、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,其制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。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,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铁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,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。2.使用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;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;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,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3. 若泄漏,用砂土、活性炭或其它吸收性材料吸收残液。将用过的吸收性材料收集于铁桶中专门处理。使用强力工业清洗剂清洗受污染的地面等,并用水冲洗,清洗的废水不可流入下水道或进入公共水系。4.不慎发生着火,应立即切断火源,应用干粉、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;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,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。5.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,不准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全身中毒反应,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饮时立即喝入水或牛乳,稀释胃内药液。对症处理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,远离儿童,并加锁;不可与食物、饲料、饮料一起存放;运输时要防潮、防晒,轻拿轻放,用专门车辆运输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