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261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2615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12-10
有效期至
2011-12-09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5.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28-39.3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拌细潮土撒施,亩用土量约40千克,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效果较好。2.用于30天以上秧龄的水稻移栽田,秧苗移栽后5-7天,稗草1.5叶期前,田间浅水层施药。3.预计1小时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有效成分可迅速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碍氨基酸、赖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,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,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;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化学物,对水稻安全,在土壤中移动性小,温度、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.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厘米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施药后7天不排水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3.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4.使用时防止污染阔叶农作物,严禁与酸性农药等物质相混。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: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,轻微的呕吐和腹泻。2.急救措施:(1)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(2)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(3)误服: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苄嘧磺隆中毒为主,对症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要催吐;若判断为乙草胺中毒为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避免污染水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