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243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2437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11-05
有效期至
2009-11-05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0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00-12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,80-1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防除玉米田多种一年生杂草,选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喷药时注意喷洒均匀,避免漏喷。2、大风天不宜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适用于玉米田除草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份在植物体内干扰核糖核酸和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,戴上帽子和口罩,避免本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;操作者不可饮水、吸烟和进食等;施药后及时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。3、对鱼有毒,避免药液流入湖泊、河流或鱼塘中。容器清洗后焚毁或埋藏地下。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如有中毒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2、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,不能催吐。3、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沾附到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空袋应烧毁,不得移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