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230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2309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10-12
有效期至
2009-10-12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0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00-14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,60-1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大豆田套种或间种敏感作物的不得使用本品。2、严格按照推荐用量施药。3、勿将药液飘移到附近敏感作物上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 出土即被杀死。用于大豆田一年生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的防除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大豆田只能使用本品处理土壤1次。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,防止药液溅入眼中;施用时要戴口罩,穿胶鞋和防护服等,不可吃东西或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、洗脸、冲洗裸露的皮肤。4、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急救措施:若溅入眼睛、沾附皮肤后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;误食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;2、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;3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;4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