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172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1722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7-04
有效期至
2009-07-04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0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120-14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,80-12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玉米播种苗前,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-50公斤,配成药液,均匀喷雾于地表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通过下胚轴吸收传导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从而起到了除草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做土壤处理,不能做杂草茎叶处理。2、本剂的应用剂 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3、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4、施药时不得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,施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,废水应妥善处理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、本品对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低毒,施药时应注意劳动保护,避免对眼睛、皮肤的直接刺激,若溅入口内,溅到眼睛、皮肤上,应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。若误服,应大量饮水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请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贮存,装卸时要轻放,运输时包装件要正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,远离儿童、火源存放,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