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167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1674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6-14
有效期至
2009-06-14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100-15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防治水稻叶瘟、穗瘟,在急性病斑初现时,亩用本制剂100-150克兑水45-50千克喷雾一次;防治穗颈瘟可于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药一次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水稻植株吸收本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,从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2、安全间隔期:早稻14天,晚稻28天;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:早稻3次,晚稻2次。3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妥善回收残剩药剂,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一般只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症状,经口中毒低。若眼睛溅入药液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0分钟。若误服,应立即催吐、洗胃,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储存在通风、干燥、背光处;勿与食物、饲料、种子等同储同运。2、避免儿童接触,远离火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