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春大豆田播后或播前土壤喷雾,注意喷雾均匀。2.本品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,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(即施用后4-5个月)或次年春天(即施用后6-10个月),都不宜种植小麦、大麦、燕麦、黑麦、谷子、苜蓿。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,可以种植水稻、玉米 、棉花、花生、向日葵等作物。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,药剂被吸收后可控制敏感植物叶绿素的生物合成,使植物在短期内死亡,大豆具特异代谢作用,使其变为无杀草作用的代谢物而具有选择性,对春大豆田中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春大豆田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。3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眼镜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5、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头晕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、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