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117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1178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5-08
有效期至
2009-05-08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0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100-14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,60-100毫升/亩(其他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,用水量40-60升/亩,注意施药要均匀,勿重喷或漏喷。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大风天或预计下雨,请勿施药。3、施药前整地要平整,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杂草幼芽吸收,有效成分在杂草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起到除草效果。对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有较好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本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4、药效和药害取决于使用量、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。应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,确定使用本剂的正确用量。5、黄瓜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对本剂敏感,不能使用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6、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、河塘等各种水域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,立即请医生诊治;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。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,立即用冷水清水洗刷,然后以3%硼酸水冲洗,再以清水洗净;如有渗出,仍用硼酸水湿敷,干后擦龙胆紫。禁止热水冲洗。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予抗组胺药、抗生素、维生素、维生素C、E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在医院引吐、催吐后以3%硼酸水洗胃并导泻。予大剂量维生素C、美蓝、硫代硫酸钠治疗有特效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