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戊·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113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1130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4-26
有效期至
2010-04-26
农药名称
甲戊·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30%
二甲戊灵pendimethalin1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姜田一年生杂草150-200克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姜田一年生杂草出土前使用,喷雾均匀。2、施药时应周到、均匀,勿重喷或漏喷。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降兩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二甲戊灵和乙草胺复配的除草剂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也可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,不影响杂草种子的萌发,而在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幼芽、茎和根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。能有效防除姜田的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姜田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黄瓜、水稻、菠 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能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立即送往医院。对症治疗,无解毒药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