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080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0801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4-11
有效期至
2009-04-11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183-366毫升/亩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l、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、用药时防止将药液喷洒或漂移到怍物的叶片及嫩枝上、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施药期间以杂草出齐处于旺盛生长和开花期、有较大面积、能接触较多药液为宜喷洒后要隔2—3天才能播种、放牧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4—6小时内降雨对药效有影响
产品性能
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药剂被植物茎叶吸收后上下传导,并经过茎叶传导到植物的地下部分,使蛋白质合成受干忧导致植物死亡。可防除柑桔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,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发生药害。2.勿用浊水稀释,以免降低药效。3.喷雾时要均匀周到,用药量要准确。遇干燥天气,杂草枯萎,请酌情增加用药量。4.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;5.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,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、河流、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掉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 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,佩带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属低毒产品,对眼睛、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。2、若误饮,应立即喝入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达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