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0743低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0743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4-09
有效期至
2011-04-09
农药名称
苯甲·丙环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%
丙环唑propiconazol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纹枯病3300-4400倍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,病情严重时,可连续施药2次,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。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两种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杀菌剂,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,可被根、茎、叶部吸收,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,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 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北方最多为1次,南方为2次。2.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3.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,切忌污染鱼塘、水池及水源.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,如溅及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;送医就诊,如误服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并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状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