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0579低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0579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3-21
有效期至
2010-03-21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100-15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叶稻瘟病: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;穗稻瘟病:于孕穗后期和齐穗期时喷雾洒施,则疗效更佳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内吸杂环类杀菌剂,对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,从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,防治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:早稻为14天3次,晚稻28天2次。2.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: 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 2.急救措施:(1)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(2)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后仍有刺激感,要送医院进行专门治疗。(3)误服: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运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