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70002低毒杀菌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700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1-04
有效期至
2010-01-04
农药名称
三环唑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7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三环唑tricyclazole7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20-27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,对防治水稻叶瘟、颈瘟较有效。防治叶瘟时应在发病初期施药,防治穗颈瘟时,应在孕穗末期或破口初期施药。每亩对水50升-60升均匀喷雾为宜,视病情发展状况可适当增加施药次数。
产品性能
本品内吸性较强,能被水稻根、茎叶吸收,并传导至稻株各部,抗冲刷能力较强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2、本品对鱼毒性较大,稻田养鱼时应禁用;3、避免将药液喷施到蔬菜幼苗和梨树上;4、剩余药剂请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倒入养鱼的稻田和河流中。5、施药时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,如不慎使药液溅到眼睛里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;经口摄入者应催吐;误食中毒者应立即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