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6140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61409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6-30
有效期至
2009-06-29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50-60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每亩用本品50-60克,拌土10-20公斤,于水稻移栽后5-7天水稻秧苗活棵后均匀撒施,药后保持一星期以上水为宜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,用在水稻移栽田可防除禾草、莎草科杂草及阔叶杂草等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小苗、弱苗、病苗等移栽田不能用。2、施药时应穿长衣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等,防止药液吸入口鼻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及时清洗手、脸及其他暴露部位。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3、施药器械使用后请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5、施药时应选择晴好无风天气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药溅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后,再请医生治疗;本品低毒,如误服需及时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,并加锁;2、不能与种子、食物、饲料、化肥等同储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