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6114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61145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5-16
有效期至
2010-05-15
农药名称
苄·丁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0.016%
丁草胺butachlor0.30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12625-15781克/亩直接撒施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水稻抛秧后5-10天使用本品,施用时,保持3-5厘米水层5-7天,此期间可灌水,但水不能淹没苗心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的多种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耙田时须施足基肥,在水稻抛秧后5-10天使用本品。3、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田不宜使用,注意不要污染水源。4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污染皮肤、眼睛,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或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