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6082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608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4-13
有效期至
2010-04-12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300-400毫升/亩定向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柑橘园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杂草生长期茎叶喷雾,注意喷雾均匀,一定要喷到杂草茎叶上,以保证除草效果。2.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施用时应定向喷雾,严防雾滴漂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绿色部分,以防产生药害。3. 大风天或预计施药4小时内降雨,会影响药效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草甘膦异丙胺盐为一种非选择性、高效、低毒、内吸性广谱除草,施药时喷于植物茎叶后,即被植株吸收,并迅速传导至整个植株及根部。能有效防除柑橘园年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,对一些恶性杂草效果尤佳。
注意事项
1.严格按照说明使用,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,以免造成药害。2.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、混浊水,以免影响药效。3.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,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。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。洗涤水不得乱倒,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它作物药害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。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2、若误服中毒,应饮大量水催吐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