敌百虫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60502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605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3-16
有效期至
2009-03-15
农药名称
敌百虫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敌百虫trichlorfon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50-20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害虫应掌握害虫的发生时期,适期用药。本品应于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害虫密度高或虫龄较大时可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酌情增加用药量。2.本品对玉米、苹果、高粱、豆类敏感,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,对害虫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作物的菜青虫防治效果好。
注意事项
1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。 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.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6.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31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 7.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轻度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中度表现为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不慎吸入,应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建议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贮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及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、并加锁。避免阳光照射,不能与食品,粮食,日用品,饲料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