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6020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60209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2-14
有效期至
2009-02-13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23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7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18.7-26.2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杂草盛行期,在秧苗返青后,稗草1-5叶期前进行施药,使用本品,拌土量为20公斤,均匀撒施。2、用药要准确,拌药土和撒施药土时要尽量均匀,不可重施,或向弱秧或大草处多施药,否则将会发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內吸传导型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除草机理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碍根部生长,致使整株枯死,同时本品对杂草幼芽防治良好,可使杂草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而枯死。本品使用于一年生杂草的防除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、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3、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4、本产品只适用于大苗移栽田,不可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小麦移栽田及两段秧田。5、黄瓜、菠 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。6、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。7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8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 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急救措施:1、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。2、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 5分钟;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3、如果摄入,要催吐。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