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6000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60005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1-09
有效期至
2010-01-09
农药名称
苄·丁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0.7%
丁草胺butachlor24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140-200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水稻抛秧田后5-7天,水稻返青后施药。每亩使用本品200-250克,与适量细沙土或肥料拌均匀后撒施,施药时,田中应有1寸左右的水层,并保水5-7天。2.施药时,稻田水层不能越过水稻心叶,缺水应缓灌。待稻苗露水干后才可施药,如在高温时应到傍晚施药为宜。3.即将下雨前不得施药。早晚使用效果更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前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碍氨基酸、赖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。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,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,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。可用于有效防治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一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施药时间应在水稻秧苗活棵后、稗草1.5叶期之前均匀撒施,不能过早也不宜过晚,以确保对作物安全和提高除草效果。3.保水期内,田坝平水,严禁水层淹没稻苗心叶。4.漏水田、砂质田忌用,并严禁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,慈枯田,席草田及蔬菜地。5.本品对鱼敏感,药后田水不可污染鱼塘水源等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6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7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剂为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混配制剂,但主成分为丁草胺,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无全身中毒症状。若溅及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若溅及眼睛,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,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。对本制剂无特殊解毒药,若因本品出现中毒情况,应送医院对症治疗;大量摄入本品,请在医生的监护下作催吐处理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避免曝晒,严防潮湿和雨淋,并保持通风。2. 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。3.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,并加锁密封保存。4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