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防治苗瘟:在秧苗3-4叶期或移栽前5天,喷一次药。防治叶瘟:在稻叶初见稻瘟病病斑时,立即全田喷药防治,严重时隔7天再喷一次。防治穗颈瘟:在水稻破口初期及齐穗期要各施一次药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。
产品性能
1.本品药液能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植株各部,抑制病菌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,有效防治稻瘟病。2.本品持效期较长,耐雨水冲刷,喷药1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。
注意事项
1.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3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4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粉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5.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药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的产生。6.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守则使用,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内和或皮肤上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误服、误吸时立即催吐洗胃和导泻,并移至空气清新处,立即携带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密封存放于常温、干燥、通风、阴凉安全处,不要让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,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混合储运。搬运时要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