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358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3582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11-16
有效期至
2009-11-15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180-27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应在夏秋季的雨后、晴天下午或阴天使用本品。空气及土壤的温度适宜、湿度偏大时,杂草生长代谢快,这时使用本品除草效果最佳。干旱期间、快下雨前及烈日下,均不宜使用本品。2.使用本品除灭多年生杂草,在生长的中后期施药,效果最好。 3.选用喷雾器喷头孔径要小,对杂草做茎叶处理,同时要注意防止药液随风飘移造成农作物受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灭生性除草剂,具有内吸传导作用,对柑桔园杂草有很好的防治效果,可防除柑桔园的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脸及身体暴露部分。    2.切勿入口,药液不要喷到作物上,以免药害,稀释后药液应当天用完,否则效果不佳。             3.使用时切勿饮水、吃东西、抽烟。 4.为保护喷雾器,施药后请及时清洗干净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无经口中毒报道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送医院对症施治,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:010-83132345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