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350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3501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11-14
有效期至
2009-11-13
农药名称
氟铃·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铃脲hexaflumuron2%
辛硫磷phoxim1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40-5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。2.防治宜在小菜蛾低龄(1-2龄)幼虫盛发期施药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和低毒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等杀虫作用,击倒力强,不但能破坏昆虫中枢神经的传导使之麻痹瘫痪,又能抑制昆虫蜕皮使其厌食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使用中避免飘移到这些作物上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