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%苄·乙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272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27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8-22
有效期至
2008-08-21
农药名称
20%苄·乙可湿性粉剂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5.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28-39.3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稻苗移栽后5-7天待水稻完全缓苗后(早稻5-7天,晚稻4-6天)将本品按登记剂量拌湿润细土10公斤均匀撒施。混拌时,可先将药粉与少量的细土混拌,再倒入其余细土内混全搅拌均匀撒施,撒施药土时要求保持田间3-5厘米的水层,施药后保持田水5-7天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一种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而成的除草剂,它集内吸性除草剂及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的优点,苄嘧磺隆可在水中较迅速地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碍氨基酸、赖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。乙草胺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 出土即被杀死,如果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,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,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,其它叶皱缩,整株枯死。
注意事项
1. 施用田块秧龄需30天以上,叶龄在5叶1心以上。施药田的水层不能淹没秧苗心叶,要在秧苗叶面无露水时才能施药,缺水田、漏水田和黄苗、瘦苗、倒苗不可使用。2. 使用药量要准确,拌药要均匀,洒药要均匀,不能重施。视田间草情,适用于阔叶杂草和禾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 3、水稻秧苗、直播田、抛秧田的小苗移栽田、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、蔬菜等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 4、未使用过该药的地应先试验后推广。 5. 施药后如遇到大幅降温或升温的天气,会对秧苗生长发育发生暂时抑制现象,待温度正常后即可恢复生长。6. 药液配成后,请立即使用,残存药液不要投入养鱼池中。7. 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8.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10、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 急救治疗: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分钟洗干净。误服要立即要催吐,送医院对症治疗。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确保不倾倒、不泄漏、防高温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