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240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2403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7-11
有效期至
2009-07-10
农药名称
氟铃·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铃脲hexaflumuron2%
辛硫磷phoxim1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40-5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发生始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。2.施药要均匀周到,方能有效控制害虫。辛硫磷见光易分解,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傍晚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苯甲酰脲类及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而成,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对辛硫磷敏感,易产生药害,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这些作物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病人清醒时可用促吐、洗胃治疗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