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5-7天,每亩用细土5-10公斤与本品拌匀后,均匀撒施。2. 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水稻秧田、直播田、制种田、漏水田,小苗、弱苗田禁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成的除草剂,作用方式为内吸传导作用,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稗草、异型莎草、眼子菜、泽泻、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仅在水稻移栽返苗后使用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2. 注意避免与强酸物质混和使用。 3.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他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。4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,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5.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它用或随便丢弃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中毒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没有专门的解毒药,建议采用催吐的方法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2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4.本品应“远离儿童”并加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