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159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1590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4-29
有效期至
2009-04-28
农药名称
氟铃·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铃脲hexaflumuron2%
辛硫磷phoxim1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棉花棉铃虫50-7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,每亩对水40-75公斤均匀喷雾,视虫害情况间隔7-10天再喷一次。2. 瓜类、大豆、高梁和甜菜对辛硫磷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发生药害。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基脲类氟铃脲与有机磷类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,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
注意事项
1.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本品对蜜蜂、虾、蟹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场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施药器具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。3.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工作完毕后,用肥皂水彻底清洗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不慎中毒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