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145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1454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4-22
有效期至
2009-04-21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花生一年生杂草125-175毫升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先把药液摇匀,按使用面积计算所需药量并准确量取,加适量水配成母液,然后根据土壤湿度大小每亩兑水45-60公斤,湿度较小时兑水量相应加大。于花生播后苗前均匀喷雾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能有效的防治花生田中的马唐、稗草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鸭跖草、马齿苋、菟丝子、苋、藜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药效受土壤水分、有机质含量、土壤质地影响。土壤干旱、有机质含量高、质地重的地块应适用推荐剂量上限并加大水量。2、地膜覆盖田应按实际喷药面积计算用药量;正确的操作顺序为:播种-覆土-喷药-盖膜。 3、应在无风天或微风天喷雾,以防药液飘移危害谷子、高粱、韭菜、瓜类等敏感作物。 4、黄瓜、水稻、菠 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,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作物上。5、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,对下茬作物无影响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误服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现象,用药时做好人体防护,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此药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肥料混合存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