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118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1188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4-13
有效期至
2009-04-12
农药名称
氟铃脲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铃脲hexaflumuron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40-8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,具有触杀作用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盛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无专门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