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0928微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09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4-05
有效期至
2009-04-04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183-366毫升/亩定向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施药时期为杂草4-6叶期株高5-15厘米时,用水量30-40升/亩。采用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法施药。2、施药时应周到、均匀,勿重喷或漏喷。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下雨前后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。植物绿色部分能较好地吸收草甘膦而被杀死;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,对多年生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较强;对土壤中的种子无杀伤力。
注意事项
1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 产生药害。2、使用时用清水,勿用浊水;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度确定。3、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,宜作茎叶处理。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4、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,施药时要注意防护。清洗污水妥善处理。5、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,施药后3天内不准放牧、割草、翻地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易引起火灾,贮运时要注意。2、贮存在阴凉、干燥处,严防日晒;3、不要让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。4、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,不要让家畜接触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