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水稻移栽后5-7天,每亩用本品200-250克与适量细土拌匀后,均匀撒施于水田中,其间保持水层3-5厘米(以不淹没秧心为准),保水7天(不排水,不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)。2.本品不能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。3.田水不可排至薰草田、慈菇田及荸荠田等,以免产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剂由苄嘧磺隆原药、丁草胺原药、适宜的助剂及填料复配而成,是一种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的混配制剂,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多种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 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本品不可在水稻田缺水情况下使用。2.本品对鱼敏感,药后田水不可污染鱼塘水源等。3. 施药时请严格执行《农药安全使用规程》。4.施药时期在秧苗活棵后,稗草1.5叶期前,均匀撒施。不能过早也不宜过晚,以确保安全,高效。5.保水期内,田坝平水,严禁水层淹没稻苗心叶。6.漏水田、砂质田忌用,并严禁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,慈枯田,席草田及蔬菜地。7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8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9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剂为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混配制剂,但主成分为丁草胺,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无全身中毒症状。若溅及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若溅及眼睛,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,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。对本制剂无特殊解毒药,若因本品出现中毒情况,应送医院对症治疗;大量摄入本品,请在医生的监护下作催吐处理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,避免曝晒,严防潮湿和雨淋,并保持通风。2. 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,并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。3.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,并加锁密封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