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0243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0243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2-03
有效期至
2009-02-02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4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31.1-43.7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水稻移栽后5-7天,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2、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。药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后转移到杂草各部分。对水稻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(1)每季最多使用1次;谷子、高粱及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(2)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(3)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(4)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(5)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(6)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速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粮食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