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5016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50165
首次批准日期
2005-01-24
有效期至
2009-01-23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5.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28-39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每亩制剂用药量28-40克,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,在早稻移栽后5~9天,中、晚稻移栽后5~7天施药。施药前,灌水3~5厘米,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,亩用剂量加细土或细沙约10~12公斤拌匀,均匀撒施,保水4~5天,缺水时应缓慢补水,切忌断水、串水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用于水稻大苗移栽田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各部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,导致杂草死亡。可防除稗草、异型沙草、牛毛毡、三莎草、水莎草、萤蔺、节节菜、陌上菜、鸭舌草、空心苞、四叶萍、眼子菜等稻田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移栽田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、使用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。3、严禁用喷雾法施药,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。4、本药剂仅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,禁止在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工厂化育秧、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施用。3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,对症治疗。2、本产品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,应避免触及,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中毒,应立即给中毒者清洗口部并催吐,送医院对症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肥料同贮同运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装卸时应轻拿轻放,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层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