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188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1887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8-03
有效期至
2008-07-21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5.6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28-39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水稻移栽返青后5-7天,按推荐剂量与适量细土(砂)充分拌匀后再均匀撒入水田中。2、施药时田间应保持水层3-5厘米,保水5-7天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的混剂,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,畸形、色深绿,最后导致死亡。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、双穗雀稗、千金子、节节菜、鳢肠、陌上菜、水苋、鸭舌草、雨久花、泽泻、矮慈菇、水莎草等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、本品适用于南方大苗秧移栽田,不可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小苗移栽及两段育秧田。3、切忌将施药田水排入慈菇、荸荠、蔬菜、席草等水生蔬菜田中。4.水层长时间淹没稻苗心叶、叶面露水多时施药,以及漏水田均会增加水稻受害的机会。5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6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药液触及皮肤,用肥皂水彻底清洗;如药液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,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,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、压破、防高温雨淋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