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1693微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1693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7-01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6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6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130-250毫升/亩定向喷雾
非耕地杂草130-250毫升/亩定向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非耕地和柑橘园杂草发生期定向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使用
产品性能
62%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为低毒灭生性除草剂,对一年生、多年生的恶性旱地常见的多种杂草,有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用于非耕地和柑桔园除草,注意喷雾均匀,视杂草发生情况,可连续用药1-2次。 2. 勿用浊水稀释,以免减低活性。喷药后3-4小时下雨,药效可能会降低。一般杂草喷施受药后4-8天开始见效。3.天气干燥、杂草萎蔫,请酌情使用登记用量上限。4.药液勿碰到作物,以免药害。防止药液漂移危害。5.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器具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,不得使用金属容器盛放药液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误食本品,请立即喝水或牛奶稀释药液,并送医院诊治。大量误服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(病人清醒时)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加入山梨醇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剂应贮于阴凉干燥处,切忌受潮。雨淋、日晒、避免和粮食、种子或饲料同贮运。避免儿童接触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