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138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1389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5-24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非耕地杂草200-400毫升/亩茎叶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,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;施药时低压喷雾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。注意喷雾均匀。2.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,请勿施药。3. 尽量使用清水进行稀释,以免降低药效。4. 本品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,应现配现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,可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、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。主要应用于非耕地防除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 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、蜂群、蚕室和桑园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。3.本品具有酸性,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佩戴手套与口罩等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进食和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无全身中毒报道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就医。不慎吸入: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,呼吸停止时,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。误食: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。可洗胃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