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·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128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1282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4-26
有效期至
2008-05-08
农药名称
苄·乙·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4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0.8%
甲磺隆metsulfuron-methyl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35-40克/亩(南方地区)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适用于大苗秧(5叶期以上)移栽田除草。用于水稻移栽返青后,即移栽后5-7天、稗草1.5叶期前,推荐按制剂用药量15-20千克细砂土充分拌匀后,再均匀撒入水田内。2、施药时田内应有水层3-5厘米,并保水5-7天。3、本品不可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小苗移栽田及两段育秧田。4、水层长时间淹没稻苗心叶,叶面露水多时施药,以及漏水田均会增加水稻受害的机会。5、施用本品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菇、荸荠、蔬菜、席草田排水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乙草胺与苄嘧磺隆、甲磺隆复配而成的三元混合制剂,杀草谱可以互补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、牛毛毡、千金子、水龙、莎草、萤蔺、节节菜、陌上菜、水苋、鸭舌草、雨久花、眼子菜、泽泻等一年生禾本科、莎草科及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品仅限于酸性土壤(PH<7)及高温高强的南方稻区使用,并严格掌握使用剂量。3、当茬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此药,不能用于水稻秧田与直播田。4、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、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,不能种植其他作物。5、施药时注意风向,避免药液飘移到附近敏感作物上。6、穿长衣长裤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。施药后,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。7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、水源等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属于低毒除草剂,对眼睛、皮肤有轻微刺激。2、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,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中,用大量水清洗。3、若误服应催吐,并及时送医院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切忌受潮、雨淋、日晒。远离火源、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不能与种子、化肥、食品等同储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