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105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1057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4-08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0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春大豆一年生杂草120-150毫升/亩土壤喷雾
春玉米一年生杂草120-150毫升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作物播后苗前均匀喷雾于土表。2、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作物拱土前2天停止用药。3、施药后如遇下雨,注意排水,防止积水发生药害。4、施药前精细平整土地,有利于提高药效。5、施药时如遇土壤干旱,应适当增加兑水量,以保持土壤润湿。6、土壤墒情影响药效,干旱影响杂草吸收药剂,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用药量选低限,反之用高限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属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酰胺类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在体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,正常使用对作物安全。用于春大豆、春玉米田防除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最多使用次数(每季作物)为1次。2、黄瓜、菠菜、小麦、谷子、高粱、韭菜对乙草胺较为敏感,施用时注意避开上述敏感作物。3、水稻秧田、直播田,小苗、弱苗移栽田勿用乙草胺及其混剂。4、大豆苗期遇低温、多湿,田间长期渍水,乙草胺对大豆有抑制作用,症状为大豆叶皱缩,待大豆3片复叶后,可恢复正常生长,一般对产量无影响。5、施药器具及包装要妥善处理,不得任意倾倒,以免污染水源。6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7、不能用瓶盖量取药或用饮水桶配药,配药时要防止溅洒、散落。8、施药时应戴口罩和手套,避免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避免造成人、畜中毒事故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,应避免接触,应注意防护,若不慎接触药液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2、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中毒须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在贮存使用过程中应远离明火。应贮存于上锁的安全地方,远离儿童,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和饲料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