敌百虫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090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09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4-01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敌百虫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敌百虫trichlorfon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00-15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3小时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一般使用浓度0.1%左右对作物无药害,玉米、苹果(曙光、元帅在早期)对敌百虫较敏感,施药时应注意。高粱、豆类特别敏感,容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等作用,但无内吸传导作用,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5次。2、本品有毒,在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、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3、本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太久,应现配现用。4、本产品在用后丢弃器具、清洗用水或残液时,切勿污染水源,空瓶勿再作它用,应压烂后土埋。5、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6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,在周围蜂群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7.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2、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3、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并立即送医院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用后密封存储于阴凉干燥处,远离火源,热源。并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保管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食具、饲料、种子等同贮同运。3、贮存运输时小心轻放,不得倒置,并设立危险标志。4、对农药有过敏史和体弱者避免喷施本品,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本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