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072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0723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3-19
有效期至
2008-04-07
农药名称
氟铃脲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铃脲hexaflumuron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甘蓝小菜蛾40-75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应于害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间隔10-15天用药1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.2. 大风天气、低温天气或雨天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基脲类杀虫剂,它主要是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,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,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。用于甘蓝小菜蛾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本品杀虫作用缓慢,应与速效性杀虫剂使用交替使用。3、本品对鱼类、家蚕及甲壳类生物毒性大,不要在蚕室、桑园、鱼塘等地附近施药。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不得在河塘等水域中清冼施药器具。6、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.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,施药时应注意防护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无专门解毒药,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