扑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4051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40515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3-02
有效期至
2008-04-04
农药名称
扑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21%
扑草净prometryn1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一年生杂草200-250克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于播种后出苗前,每亩用本品200-250克,以喷雾法进行土壤封闭处理。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2.杂草对本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3.即将下雨前不得施药。早晚使用效果更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而中毒。可用于防治夏大豆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一季最多使用1次。2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3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4.避免高温施药,气温超过30℃时,容易产生药害。5.使用时严禁污染鱼塘、河流、饮用水源。6.使用前,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,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至少15 分钟。2.防止口鼻吸入。如有误服, 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并立即携此产品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应贮存于避光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并加锁;贮存仓库必须配置防消器材,照明灯使用防爆灯,贮存温度不得超过40℃。标示远离火源和儿童的警示语。2. 避免与粮食、饲料、食品、饮料等同储同运。3.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,轻装轻卸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