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3123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31234
首次批准日期
2003-07-03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灭幼脲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灭幼脲chlorbenzuron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苹果树金纹细蛾1500-2000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幼虫孵化盛期施药,可连续用药2次。2、重点喷施下垂枝,叶背及果实的背阴面底部害虫密集处。喷雾务必均匀细致,切勿漏喷,喷至叶片似要滴水为宜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基类杀虫剂,以触杀为主,兼有胃毒作用,害虫取食或接触药剂后,破坏表皮几丁质的合成,导致害虫畸形,表皮破裂,幼虫不能正常蜕皮,生理失调而死。适宜于苹果树金纹细蛾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制剂有明显的沉淀现象,使用时要先摇匀再加水稀释;3、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;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、蚕室及桑园、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。5、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,防止药液溅入眼中;施用时要戴口罩,穿胶鞋和防护服,不可吃东西或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、洗脸、冲洗裸露的皮肤。6.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皮肤沾染药剂,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,如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必要时就医。2、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2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4.本品应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