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3102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31022
首次批准日期
2003-05-14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草甘膦异丙胺盐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4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园杂草200-400克/亩定向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,按每亩兑清水30-40公斤定向均匀喷雾处理。2、一般杂草喷施后7-10天开始见效。3、勿用浊水稀释,以免降低药效。4、喷后3-4小时下雨,药效可能会降低;天气干燥、杂草枯萎,情酌情增加用药量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,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,将杂草连根杀死。能有效防除柑橘园多种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剂为非选择性灭生性除草剂,喷药时喷头要带防护罩,尽量压低喷头喷雾,避免喷洒到作物的绿色组织部位及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本品对蜜蜂有毒,避免蜜源作物花期用药。3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 4、施用器械施药后要用温水加洗衣粉彻底清洗3次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应及时洗水和洗脸等。6、用本剂大面积灭草时,药后杂草成片干枯,应注意火灾发生。7、本品对金属容器有腐蚀作用,宜用塑料容器贮运。 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穿长妇女接触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轻微刺激性,应避免接触,应注意防护,若不慎接触药液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,并就医。2、勿吞食本剂,若误饮时,请立即喝入大量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送医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,上锁存放,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肥料和饲料混放,远离水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