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LS2003037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LS20030376
首次批准日期
2003-02-25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8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80-100克/亩土壤喷雾
夏大豆部分阔叶杂草80-100克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宜于播种后1-2天内土壤均匀喷雾。2.谷子、高粱、黄瓜、韭菜、菠菜等对该药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田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旱田作物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通过干扰植物体内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最后枯死。
注意事项
1.每个作物周期只能使用1次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抽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3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便丢弃,也不可作他用。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皮肤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,则大量饮水,并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